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,信托产品收益均应缴纳增值税,近期部分信托公司陆续就此发布了相关公告。
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,信托公司扣税起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。具体标准为:
1、以税前收益为基数缴纳3%增值税。
2、以前述计算的增值税为基数缴纳12%附加税,包含7%城市维护建设税、3%教育费附加、2%地方教育附加。
值得说明的是,税收是针对信托收益部分,并不是信托本金。
案例:
假如税前预期收益率=10%
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,因此以税前收益为基数,增值税=10%-10%/(1+3%)=0.291262%
以增值税为基数,附加税=0.291262%*12%=0.034951%
合计缴纳增值税及附加=0.326213%
税后预期收益率=10%-0.326213%=9.673786%。以10%税前收益率为基数,缴税率=3.26213%